证件办理
凭有效证件入馆
读者须凭有效证件入馆,有效证件主要包括:校园卡、校友卡、阅览证和身份证等。
读者证件仅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遗失请及时办理挂失。
图书借阅权限开通办理
(一)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取得校园卡后,由本人在图书馆主页或中山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激活校园卡借书权限。操作指引详见《借阅服务指引》
(二)本校事业编制人员,校级经费聘用的新机制人员、合同聘用教职工(原B/C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博士后人员凭校园卡、身份证及聘用合同或学校统一发放的报到表到各校区/校园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三)访问学者、进修教师、院系自筹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需开通图书借阅权限,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大学图书馆临时借书证申请表》,由院系或所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担保证明,携报到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校园卡及身份证到各校区/校园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四)非全日制的其他学生,如需开通借书功能,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大学图书馆临时借书证申请表》,由院系或所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担保证明,携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到各校区/校园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五)在校内工作的其他人员如需开通借书功能,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大学图书馆临时借书证申请表》,由校内用工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担保,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到各校区/校园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六)校外读者凭个人身份证在各校区/校园图书馆总服务台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审核后办理。临时阅览证每证每天收费10元,最长有效期3天。如申请人为高校师生或军人,出示有效证件,则每证每天收费5元。阅览证仅用于馆内普通书刊阅览,如需阅览特藏文献,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借书证借阅权限
每位读者只能持有一个有效借书证件办理图书借阅。持校园卡借书的读者外借册数无上限,借期30天,借阅期到期前如未被他人预约可续借一次。各校区/校园图书馆间可通借通还。特藏、期刊、报纸一律不外借。